-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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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51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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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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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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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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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24号)
午街铺镇喷泉村民委员会自足村民小组李荣庆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遗失(灭失),权利人:李荣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建(1993)字第064653046号,面积:220.3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荣庆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