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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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51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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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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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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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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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21号)
午街铺镇水塘村民委员会麻子哨村民小组刘海波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刘海波,《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用(2013)第106T005号,面积:492.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海波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