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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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5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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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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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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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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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2)字第019号
中枢镇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村民小组,村民马海贤,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003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贰佰(200.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海贤
2022年6月8日
注:马海贤患癫痫性精神疾病,医院诊断办理《特殊慢性病就医证》证明,由妻子(俞丽芬)代为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