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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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5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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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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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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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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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金马2022-0011)
泸西县金马镇雨龙村民委员会小龙潭小学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建(1992)字第075718128号,使用面积2266.29平方米,因管理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毛东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