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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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4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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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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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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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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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017]
郭云因保管不善,将泸集建(1993)字第0645393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郭云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