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438-7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2)字第002号

 中枢镇固白村委会双龙村民小组,村民 顾代还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105070200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叁佰零玖点壹(309.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代还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