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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437-00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2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208号)

 白水镇巨木村委会 巨木 村民小组马认古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 马任古,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3)字第 70010357  号,面积: 154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注:马任古与马认古为同一人)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认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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