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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435-6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013]

 郭树华因保管不善,将泸集19930645400112、泸集用(2014)第106007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郭树华 

2022年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