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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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3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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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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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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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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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206号)
白水镇山黑村委会大树村村民小组韩有才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韩有才,证书编号为泸集用(1995)字第75230022号,面积: 12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有才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