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1008-131433-368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1-25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201号)
白水镇益谷村委会山白 村民小组堵小三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堵小三,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1)字第73140231号,面积: 174 平方米。(因堵小三死亡于2016年11月7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菊英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