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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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3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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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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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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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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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006)
刘永清因保管不善,将泸集用(2014)第106022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刘永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