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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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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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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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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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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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资源向阳(2022)字第011号
泸西县向阳乡阿盈里村委会阿盈里村小组市场村民何家贵因保管不善,将泸集用(1997)字第020507073号,面积28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家贵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