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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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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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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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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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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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白水2021017号)
白水镇直邑村委会小黑山村民小组段建福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段建福,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2)字第81590127号,面积:22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建福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