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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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41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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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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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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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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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06)
依据红河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金博胜境一期3-1和29-3号住房已办理的土地证作废申请》,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726号、泸国用(2012)字第00087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726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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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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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872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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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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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