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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413-8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06)

  依据红河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金博胜境一期3-1和29-3号住房已办理的土地证作废申请》,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726号、泸国用(2012)字第00087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726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 

  

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2)字第000872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花生园金博胜境小区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