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1008-131413-080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25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21号
中枢镇立岗村委会总村村民小组,村民段荣生,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101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贰佰捌拾伍(285.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荣生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