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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356-45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1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10021)

  杨杰、魏璐因保管不善,将云(2018)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520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杰、魏璐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