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1008-131355-03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3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10016)

   缪馥璘因保管不善,将200914882号房屋所有权证、200923711号房屋共有权证,泸国用(2009)字第005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缪馥璘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