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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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135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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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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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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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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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10001)
李有才(李友才)因保管不善,将200106397号房屋所有权证、200110157号房屋共有权证、泸集用(1996)字第0504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友才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