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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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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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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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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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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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33号
中枢镇新寨居委会新寨子村民小组,村民刘老三,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1)第03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面积16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老三
2024年 9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