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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217-99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作废公告(午街2022-33号)

  由于【2022-31】公告更改公告内容,导致之前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zwfw.yn.gov.cn/)和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lx.hh.gov.cn/zfxxgk/fdzdgknr/zdlyxxgkzl/gtxx/tzgg1/bdcqz/202210/t20221019_610008.html)公告的权利人不符,现将之前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8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2-31号)作废。
  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2-34号)为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大院
 
 
  泸西县午街铺自然资源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