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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228-57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午街2022-34号)

  午街铺镇凤午村民委员会圭落哨村民小组殷树芳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遗失(灭失),权利人:殷树芳,《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用(1998)字第064971067号,面积:203.30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树芳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