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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211-61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0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008号

  中枢镇立岗村委会小立岗村民小组,村民 代绍洪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 泸集建(1995)字第1012102003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贰佰陆拾贰点捌 (262.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灭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绍洪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