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7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1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003号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大雨龙村民小组,村民 刘正林,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6)字第1051101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 贰佰伍拾柒点伍捌(257.5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灭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正林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