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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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2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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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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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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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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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旧城(2023)字第002号
旧城镇旧城村委会瓦舍村民小组,村民田海留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8)字第08020407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壹佰捌拾(180)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证明
声明人:田海留
2023年 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