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7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0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025号

  中枢镇瓦窑社区居委会瓦窑村民小组,村民朱双凤,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国用(2014)字第00344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 壹佰柒拾玖(17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双凤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