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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159-4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27号

  中枢镇固白村委会双龙村民小组,村民 饶关庆 ,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 泸集用(1999)字第1050702012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面积 叁佰陆拾玖点零伍(369.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饶国兴

  2023年3月15日

  注:因饶关庆已故, 由独子(饶国兴)申请代为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