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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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4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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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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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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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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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032号
中枢镇瓦窑社区居委会阿路法村民小组,村民 王建勇,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国用(2013)字第B10146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 壹佰贰拾玖 (12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勇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