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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74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2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3)第010号

  泸西县向阳乡法土村委会法土村小组村民赵正明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1999)字第25270200201095号、面积176.2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正明

  202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