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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145-21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2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向阳(2023)第008号

  泸西县向阳乡足马村委会小足马村小组村民亚老海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2)字第020101117号、面积299.82平方米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亚老海

  202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