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129-51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6-05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白水2023032号)

  白水镇 巨木 村委会 巨木 村民小组 马永才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 马永才 ,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3)字第70010344号,面积: 300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右花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