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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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12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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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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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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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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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白水2023030号)
白水镇 善导 村委会 平山 村民小组 李石柱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 李石柱 ,证书编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74180092号,面积: 309 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石柱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