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lxxzrzyj/2025-00473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6-02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3)字第035号
中枢镇阿勒村委会三家村民小组,村民 杨楚兴,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0)字第050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壹佰玖拾肆(194.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楚兴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