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20240913-165045-376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14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金马2023-046)
泸西县金马镇新坝村委会新坝村小组村民尚小绕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建(1995)字第56130296号,使用面积152.85平方米,因管理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尚小绕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