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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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0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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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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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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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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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3-058号】
午街铺镇 河外 村委会 小河底 村民小组 殷海山 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 殷海山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书号为泸集用(1993)字第 064108054 号,面积: 463.5 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海山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