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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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503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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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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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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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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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4-01]
午街铺镇山林村民委员会山林哨村民小组孙德林因保管不善,将本人《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权利人:孙德林,《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书号:泸集用(1998)字第064864284号,面积:218.51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德林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