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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032-30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1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午街2024-03]

  午街铺镇绿峨村民委员会老土地村民小组李保红因保管不善,将本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权利人:李保红,《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云(2021)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4525号,面积:173.43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保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