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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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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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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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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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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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15号
中枢镇阿勒村委会吉双村民小组,村民 肖小党,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云(2023)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9379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93.3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小党
2024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