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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12号

  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大挨来村民小组,村民 赵振鹏,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13)字第B10132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294.12)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201321194,面积:160.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振鹏

  2024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