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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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95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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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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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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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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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19号
中枢镇西华村委会落水洞村民小组,村民 朱维芳,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9)字第012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25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西华村委会书面证明朱为芳与朱维芳是同一人。
声明人:朱为芳
2024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