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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20240913-165001-86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411)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云(2016)泸西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童尧

  2024 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