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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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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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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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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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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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25号
中枢镇挨来村委会长老田村民小组,村民张正华,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建(1998)第1051005034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396.3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正华
2024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