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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8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泸自然中枢(2024)字第027号

  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小挨来村民小组,村民王红祥,因保管不善将其证号为:泸集用(2002)第1051003095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82.3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注:挨来村委会书面证明王红祥与王建文是同一人。

  声明人:王建文

  2024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