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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15604-54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1-16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红税发〔2018〕5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中枢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旧城税务分局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检查证》进行执法。现将相关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依法进行公示。

一、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9.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0.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1.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2.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3.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办公地址设在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106号,邮政编码:652499;同时设迎宾路办公区,地址为泸西县中枢镇西营村80号,邮政编码:652499。

(四)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3-6652111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3-6652061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3-7221285

二、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二)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泸西县中枢镇西营村路80号,邮政编码:652499。

(三)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3-6652470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3-6652061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3-7221285

三、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域内下列重点行业单位纳税人税(费)管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烟草制品业;烟草制品批发;建筑业;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组织管理服务。

2.按税费“同征同管”原则,负责上述县域内重点行业税源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

3.负责县域内存量房交易环节纳税人的税(费)管理。

4.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州驻泸单位的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以及辖区扣缴义务人的管理。

(二)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泸西县中枢镇西营村80号,邮政编码:652499。

(三)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3-6650498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3-6652061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3-7221285

四、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中枢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中枢镇、三塘乡、向阳乡、永宁乡辖区下列行业单位纳税人税(费)管理: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烟草制品业除外);批发和零售业(烟草制品批发除外);交通运输、仓储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租赁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2.负责中枢镇、三塘乡、向阳乡、永宁乡辖区个体经营纳税人税(费)源管理。

3.负责中枢镇、三塘乡、向阳乡、永宁乡辖区镇(乡)属行政事业单位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零散税(费)管理。

4.负责中枢镇、三塘乡、向阳乡、永宁乡辖区镇(乡)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人、个体经营户的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管理。

(二)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中枢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泸西县中枢镇西营村80号,邮政编码:652499。

(三)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3-6652056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3-6652061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3-7221285

五、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旧城税务分局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白水镇、午街铺镇、旧城镇、金马镇辖区下列行业单位纳税人税(费)管理:农、林、牧、渔业;制造业(烟草制品业除外);批发和零售业(烟草制品批发除外);交通运输、仓储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租赁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组织管理服务除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2.负责县域内从事“采矿业”经营的单位纳税人的税(费)管理(从事“采矿业”的“个体经营”纳税人,按“属地”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3.负责白水镇、午街铺镇、旧城镇、金马镇辖区个体经营纳税人税(费)管理。

4. 负责白水镇、午街铺镇、 旧城镇、金马镇辖区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零散税费管理。

5.白水镇、午街铺镇、 旧城镇、金马镇辖区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人、个体经营户的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管理。

(二)办公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旧城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设在泸西县旧城镇镇政府院内,邮政编码:652403。

(三)联系方式

1.对外联系电话:0873-6658392

2.纳税咨询及投诉电话:12366

3.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873-6652061

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873-722128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