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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15601-37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0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办发〔2016〕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泸西县地方税务局现就2017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公开并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2.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票证管理规章制度等。

5.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6.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7.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9.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营改增”后的第一年,面对经济运行和税制转换对组织收入的双重影响,泸西县地税局始终坚定信心,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积极开展工作。首先,压实收入责任,对全年的收入计划进行了合理分解,对收入任务按目标进度进行督察,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其次,加强经济税收分析,认真做好收入预测和预警,强化重点税源分析监控,掌握重点行业、重点纳税大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坚持月保季、季促年,月月抓进度,季季求均衡,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最后,充分发挥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联动机制作用,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全年共组织地方税费收入100,992万元,同比增长69.08%,增收41,263万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其中:地方税收收入35,955万元,同口径(剔除营业税及增值税)同比增长17.98%,增收5427万元。分项来看:中央级收入4,911万元,省级收入2,005万元,州级收入1,429万元,县级一般预算收入27,892万元,同口径(剔除营业税及增值税)同比增长14.44%,增收3,489万元。组织其他规费收入65,037万元,同比增长194.34%,增收42,9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63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3万元,工会经费69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948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46万元。圆满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人员68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

2017年末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2017年末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收入合计2,20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2.20万元,占总收入的60.81%;其他收入865.04万元,占总收入的39.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支出合计2,15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63万元,占总支出的79.42%;项目支出442.88万元,占总支出的20.58%。

(一)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1,70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432.25万元,占总支出的83.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45万元,占总支出的6.41%;医疗卫生支出95.46万元,占总支出的5.59%;住房保障支出71.47万元,占总支出的4.18%。

(二)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44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88万元,占总支出的98.8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1.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泸西县地方税务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2.3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9.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7.11%;住房保障支出7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3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26万元,其中:税收事务-行政运行914.92万元,占总支出的87.92%;税收事务-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145.90万元,占总支出的8.2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2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5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4.3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6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0.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3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94.6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38,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0%。

(三)医疗保障与计划生育支出95.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9.74万元,占总支出的62.58%;其他医疗保障支出1.67万元,占总支出的1.75%,公务员医疗补助34.05,占总支出的35.67%。

(四)住房保障支出71.4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1.4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决算为9.10万元,完成预算的9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6.81%;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3.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税收征管工作、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等税收事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是公务接待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2017年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5批次,来宾122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19万元,同比增长36.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面临结构性减税力度不断加大、税收增长后劲乏力等多重困难,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税收征管力度持续加强,各类办公耗材、学习出差等增多,各项日常开支随之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耗材、支付差旅费、进行办公楼维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2,667.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1.50万元,固定资产1,994.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作0万元,无形资产1.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8.0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7.3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14.6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98万元(不含税费),已全额上缴省财厅;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45.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3%。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原)泸西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5日



附件【泸西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