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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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551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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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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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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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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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红河州频道信息公开专栏(https://yunnan.chinatax.gov.cn)和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x.hh.gov.cn)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西县中枢镇西营村80号,邮编:652499,电话:0873—6652111,传真:0873—66521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泸西县税务局在红河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泸西县税务局按照主管业务范围和职责,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条,红河州税务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35条,“红高原泸西”微信公众号发布8条,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公开信息23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局编制并公布了《泸西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要求,针对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未开设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红河州税务局网站相关栏目、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按照红河州税务局和县人民政府要求,及时在平台上发布、更新税费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公室作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内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评指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在外部网站及时上传年度报告,集中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5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 |
0 |
217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0 |
162 |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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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8542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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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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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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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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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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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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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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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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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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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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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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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及时公开纳税人、缴费人重点关注的税费政策、优化服务等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和系统内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继续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汇报,积极争取上级对学习培训、调研指导等方面的支持,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用权公开
一是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编制了县局和四个分局权责清单,并在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网站红河州频道主动公布。二是按税务总局统一要求,依法公开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三是严格执行《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强内部协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我局未制定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
依托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转载总局网站发布的减税降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通过微信工作群、企信通云MAS等线上宣传与点对点入户培训、印发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等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方式将税费优惠政策及时送达企业,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度,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
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办税缴费;积极宣传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走网路”,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缩短办税时间;深化税邮合作,积极开展“线上申领线下寄递发票”工作;加大办税缴费问需服务力度,组织开展企业走访调查工作,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及时回应关切。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编制并发布了《泸西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并主动公开。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各部门指定一名人员为联络员,形成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严格考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