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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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rmzf/2024-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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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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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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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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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文件及州局通知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116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培训会。通过学习,全体干部一致认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其实践性,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2020年8月31日到9月4日组织38名党员干部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在县委党校培训活动。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导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学习培训。
3.抓好“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活动。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共组织开展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其中集中学法2次,9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27人次,其他参会人员交流发言8人次。一是2020年6月24日,第四次中心组集中学法,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问题》,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是重点学习领会由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五号主席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是2020年11月26日,第七次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通过学习,使党委成员深入理解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的重要标志,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坚决贯彻执行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相关政策“一秆子插到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179,679万元,累计减免税费收入30,726万元。
2.坚持依法减免。坚决贯彻落实“六保”“六稳”和工作措施的要求,一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2020年上述两项政策减免983户次。未发现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应享未享免征城建税的情况;二是云南省出台的《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支持经济发展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中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到12月止,免征20户259宗土地使用税,免征18户336宗房产税;三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六税两费”减半及叠加享受全年优惠情况为:城建税6,615户次,房产税959宗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税1,955宗,印花税5,876户次,资源税73户次,耕地占用税534户。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的宣传培训及贯彻落实力度,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努力创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对税收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一是配置了3台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实名采集、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代开、完税证明打印、发票领用、发票认证等涉税事项的快捷高效办理,实现了“5+2”+“白+黑”=7×24小时办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积极构建“网上办税费为主、自助办税费为辅、实体办税费为补”的服务体系,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马路、多走网路”,足不出户实现“指间办税”,切实减轻办税负担,缩短办税时间;二是深化“银税互动”,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及时推送给金融机构,与县农行联合开展“银税互动 纾困解难 惠企惠民”主题防控疫情宣传活动,向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发放“纳税e贷”44笔,贷款金额680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切实做好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注销办理时限,推行容缺承诺注销,积极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搭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切实优化内外部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完成授权调整、流程整合、业务归并等工作,实现业务数据实时共享、跨部门业务联动,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全年共办理一般注销482户、简易注销77户,承诺容缺注销266户。
4.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建立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健全税收政策协调机制,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着力构建政策链条管理机制。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革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充分利用自助办税终端、一部手机办税费、电子税务局等设备,持续落实好“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及时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指南,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发布《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将线上办理相关办税缴费业务的方式和流程提示纳税人,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互联网渠道进行办税缴费。
6.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规定做好税务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工作。按行政审批逐渐清零的目标要求,精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承接做好下放审批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清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情况。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修订权限、程序以及时效、范围、措施等要求,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法规部门审查制度,避免文件、制度与上位法相冲突,使其更具合法性、可操作性。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省州局工作部署,对近年来全局已登记备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对矛盾冲突或者内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促进税收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020年我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2.持续推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原则,多举措,全方位持续深化县级权责清单建设。在公布权责清单基础上,全面拓展梳理税务行政权力要素,进一步规范权力要素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体系,开展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工作。2020年,4月次对执法信息平台权责清单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更新补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和监督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集体决定行为,提高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集体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重大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税务机关对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降低税收行政执法风险。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和时限规定,明确法制股为法制审核工作的责任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根据省、州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安排具有法律律师资格的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泸西县税务局常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开展针对税务干部的法治培训,组织开展关于宪法、法律、税务法规的专题法律讲座,宣传和贯彻法律知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以“三项制度”为主抓手,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充分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开展监督工作。系统风险点与防控措施部署、风险筛查与应对均按照系统中筛查的风险点及风险问题按时按质开展风险应对。明确风险的问题及原因,落实风险责任人并逐级将情况及时反馈,实时与税务相关系统进行风险筛查比对,实现风险实时监控,对系统出现问题做到事前风险提示,减少操作性过错问题的生成,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树立正确的内控管理理念,重视内控制度控制管理,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人员管理及权限设置上要审权、慎权、限权,规避滥权,注重对税务工作人员关键点及内部工作风险点控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2020年度,根据红河州税务局关于疑点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对25批次118条疑点,进行税收执法疑点核查,占疑点数据100%。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诉讼规则》等条例、规则,充分发挥复议化解税务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复议水平。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树立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观念。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提升复议应诉水平。为规范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改并公布)的有关规定,设立了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办公室作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内各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在外部网站及时上传年度报告,集中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凝聚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2020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41条,行政处罚事项163条(简易处罚程序),规定性文件清理公告事项0条,税收收入情况信息12条。
3.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各部门负责人、联络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集中学习《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标准,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规范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4.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公开质量。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编制了《泸西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要求,针对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充分利用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制定了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减税降费宣传“六进”活动。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税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等“六进”活动,积极与当地政府、各街道办和地方媒体沟通协调,在主要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区域,采取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重点宣传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举措;二是邀请纳税人、缴费人收听“红河热线”栏目。4月17日,邀请纳税人、缴费人共同收听收看“红河热线”栏目,围绕税收主业和助力复工复产进行交流,广泛传播税务好声音;三是参加“抗击疫情 税务担当”主题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以绘画形式展现税务部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主动担当作为、冲锋在前的事迹,展现税务部门在深入落实“四力”要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务实举措,弘扬税务正能量,我局两幅绘画作品被刊发。四是开展地方“两会”代表委员走访活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政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向代表委员问需求、优服务、谋支持、解难题,共计走访地方“两会”代表委员36名。五是开展个税汇算辅导活动。严格按照各级个税汇算工作安排,统一内容、统一口径,有序推进个税相关政策、流程、操作办法解读,期间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开展个税汇算宣传辅导工作,共走访企业27户,举办专场培训5场;六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引导纳税人采用“非接触式”办税费,严格落实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快速响应机制,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方便纳税人更快捷、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事项;七是开展“银税互动”活动。聚焦“银税互动 纾困解难 惠企惠民”主题,与县农行联合开展“银税互动”防控疫情宣传活动,立足“纳税e贷”产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银税互动”向纵深发展,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切实做好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引导资金流向社会最急需金融服务的民营、小微企业,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2.认真开展“宪法日”活动。按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积极参与全县“宪法日”活动,到指定地点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县局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40本,发放到全局干部手中,要求进行认真学习。
3.全面学法方面。一方面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的学习,学习领会《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兴税”等手机APP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4.建立了干部职工学法制度、逢训必考的学习考核制度,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强化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安排组织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书,切实履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年终向县委按时上报述法报告。
5.认真抓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税务执法资格考试是加强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和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税务执法水平,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泸西县税务局深刻理解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站位,树牢思想意识,把抓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点抓实抓细。提出了“抓学习、常督促、重考核”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督导督学激励奖惩机制,明确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参考考生在该项工作各环节的工作以及承担的责任。一是用好省州局组织的培训机会。二是贴近实战强化日常考试模拟演练。三是采取“督学”模式绷紧备考之弦。四是线上交流讨论共同提升促进。通过以上措施,泸西县税务局2020年参加考试的两名考生取得了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平均分94分的好成绩。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提高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地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把有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安排在法制部门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为税收事业贡献力量。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按照州局和县委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机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布置、统一协调、贯彻落实。专设法制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投入相应工作经费,保障法治税务建设工作上下对接,纵横联系,有人管事。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和我局税收法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会前集中学习人社部[2020]49号文件《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问题的通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部分内容等法律、法规8个。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次,会前学习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三个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4个法律法规。召开专题会议1次,听取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依法治税决策部署,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收普法力度不够,形式单调。原因是税务部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立法进程加快,各类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等业务增加,各类业务会议、学习、培训增多,没有更多时间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税收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执法程序都要求在电脑上完成操作,而基层一线税务执法人员年龄偏大,难以在系统中全面完成操作,对税务行政执法时限要求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法律专业人才不济;四是执法刚性不强,对经济违法打击力度不够,税务机关执法与服务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好十四五普法依法治税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双普法”原则,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和税务行政执法水平;
(三)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
(四)加强法律救济保障,严格执行法律救济制度,保障纳税人权力,畅通纳税人合法权益救济渠道;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通过内控监督机制平台应用,加大税收执法督查力度,加强风险应对分析,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减少税务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
(七)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全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八)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
(九)继续抓好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