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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555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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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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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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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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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红河州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15年及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农村乡镇各中学:
根据《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奖励2021年度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稳定和扩大乡村教师规模,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水平,激发广大乡村教师积极投身乡村教育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自豪感,鼓励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现将泸西县2021年度红河州乡村学校从教15年及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截止2021年6月30日,在乡村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从教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仍在乡村学校从教的在职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乡镇中心学校、农村乡镇各中学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报县教育体育局参与县级推荐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有道德情操。长期坚守在乡村学校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积极向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师生学习的典范。
(三)有扎实知识。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为当地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有仁爱之心。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用仁爱之心教育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引领学生全面发展,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五)无违纪违法行为。
(六)在以上基本条件下,各乡镇推荐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重师德。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进取,服从分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堪为师德楷模。
2.成绩突出。自2021年逆推3年所任学科教育教学成绩在县级及其以上统考中,小学有3年居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五名,中学须有3年居本校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若2021年教学成绩结果尚未出来,自2020年逆推3年计算成绩)
3.满额工作量。按部颁标准完成应有工作量。
4.优先推荐条件。优先推荐在乡村学校从教时间长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在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一线从教的优秀教师,优先推荐长期担任班主任的优秀教师。
(七)不重复申报。为避免重复获奖,历年已获得过红河州从教15年及以上优秀乡村教师表彰奖励的教师不再推荐申报。
三、工作纪律
此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奖励力度大、影响力强。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认真负责,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不搞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校于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所需材料(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附件5、附件6纸质版)报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推荐,造成后果由相关学校自己负责。
联 系 人:刘申虎
电子邮箱:920780954@qq.com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13日
附件【P0202111173496575455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