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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信息公开
  • 索引号
    lxxmz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15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老龄办,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金的准确发放,现就做好2018年老年人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对具有泸西县常住户口,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老年人进行新增登记(包括历年度漏登、年内户口新迁入我县的老年人),无论有无离退休金均属统计对象。

2.对已享受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因故去世、户口迁出、不符合享受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对象的老年人进行核减登记,注明核减原因(死亡、转移、其他)。

3.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泸西县农村信用社代发,请各乡镇、县属各委办局、省州驻泸单位收集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本人的“泸西县农村信用社账号”,一并录入《泸西县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增加、减少)统计表》(附件4)。

二、统计部门

为避免重复登记、遗漏登记情况的发生,此次统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登记,即:户口在村(社区)的高龄老年人由乡镇民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登记。户口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高龄老人,由户口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有多个下属部门或企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安排及督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宣传高龄老年人补助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龄老年人长寿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统计。各统计单位要认真审查登记对象是否已年满80周岁,确认年满80周岁的,在本辖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符合申报保健长寿补助的新增人员,填写《红河州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审批表》(见附件1),附上登记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报送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没有身份证的复印户口簿)。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汇总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至县老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6651683)

(三)严格时限。3月15日至4月10日为初步统计登记阶段;4月11日至4月17日由统计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4月18日至4月30日进行集中审核、汇总报送至县老龄办;5月1日至5月20日由县老龄办进行核准登记。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核实上报或漏报的,由其所属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四)严格纪律。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统计的及时准确。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漏统、漏报、错统等情况导致达到80周岁而未享受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金的,由统计单位按补助标准自行补发。对弄虚作假,冒领、骗取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金的,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严格标准。2018年度保健长寿补助从2018年1月1日起计发。年内去世或者户口迁出我县行政区域的,保健补助和长寿补助从下年起停发。保健长寿补助具体发放时间由县老龄办视上级补助资金就位情况确定。

(六)特殊人群登记。年满80周岁却因其自身原因无法办理银行卡的高龄老人,要在表格中作出情况说明,并将代领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印在老年人身份证下面一并报送。

附件:1.红河州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审批表;

2.泸西县高龄老年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3.填表说明;

4.泸西县2018年在册、减少、新增、特殊人群高龄津贴统计(另见Excel表格)。

泸西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泸西县高龄老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

附件3:

填 表 说 明

1.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18位数的。如最后一位是X的,且必须是大写X。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之间不得留有任何符号和空格。

2.民族:必须填写完整。如:汉族、彝族。

3.月收入情况:100元以下、100~300元、300~500元、500~800元、800~1000元、1000~1500元、1500~2000元、2000元以上、无固定收入。

4.户口性质:填非农户、农户、港澳台、外籍。

5.住址:必须填到XX乡镇XX村委会XX村。

6.联系人与本人关系:如:自己、兄弟、姐妹、母(父)子、母(父)女、儿媳、女婿等。

7.审批表和复印件只需新增人员提供,原领取人员只要填入电子表格内即可。



附件【附件4:泸西县2018年在册、减少、新增、特殊人群高龄津贴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