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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61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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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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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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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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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17〕20号)精神,确保全州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旅游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取消旅游定点购物。红河州原评定的9家星级旅游购物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4月14日前,已由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将星级牌收回,并且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2017年4月14日前完成。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委(局)。
二、禁止“不合理低价游”。加大对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旅游委(局)。
三、督促县市使用新版旅游标准合同。严格按照新的《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执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各县市旅游委(局)。
四、推行电子旅游合同。依托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平台,督促县市推行《云南省旅游标准化合同》,对红河州辖区内的旅行社进行动态监管。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配合单位:各县市旅游委(局)。
五、加强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检查和查处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旅游委(局)。
六、按照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旅行社进行管理。按照云南省旅行社“黑名单”实施办法,强化对旅行社管理。
自实施办法发文公布之日起,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各县市旅游委(局)。
七、依托全省导游管理平台对红河州内导游进行动态监管。待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平台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对接,完善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功能后,依托平台对导游人员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平台对接和功能完善后,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旅游委(局),配合单位:行业管理科。
八、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管理办法。按照云南省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管理办法,对导游进行服务质量的内容、方法、结果运用进行评价。
待省级发文公布后执行,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各县市旅游委(局)。
九、强化签约导游管理。会同人社部门加大对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景点的检查,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导游管理制度、合理薪酬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签约导游管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钱玉芳;责任单位:州旅游发展委行业管理科、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旅游委(局)。
十、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对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别是导游人员教育培训。
长期坚持。责任领导:李雁斌;责任单位:州旅游培训中心、各县市旅游委(局)。
十一、推动全州成立导游协会。加快推动成立导游协会,加强对导游协会的指导和监管,督导导游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度,强化导游管理,实现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州旅游发展委负责指导成立州级导游协会,各县市旅游委(局)根据当地实际管理需要,指导成立相应的导游协会。
2017年6月底前成立州级导游协会;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同步完成当地导游协会的完善、成立工作。责任领导:李雁斌;责任单位:州旅游联合会,各县市旅游委(局)。
十二、按照云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对景区进行管理。按照《云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对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
待发文公布后执行,长期坚持。责任领导:冯挺;责任单位:规划发展科、各县市旅游委(局)。
十三、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加快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实现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人、财、物”全面脱钩,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并对行业协会指导、监督,行业协会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依照法规和章程进行自我管理。
2017年底前。责任领导:李雁斌;责任单位:州旅游联合会,各县市旅游委(局)。
各县市旅游委(局)、州旅游发展委机关各科室、州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州旅游培训中心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旅游委(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完成时限、保障机制等,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