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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71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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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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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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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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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清理整顿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的用户通告
各位保障性住房承租户:
为优化配置公共资源,营造规范有序的保障性住房租赁环境,确保保障性住房市场的良性循环,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号令)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理、《泸西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泸政发〔2014〕48号,修改后以泸政规〔2020〕1号文件发布)文件“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六)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经泸西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对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拖欠户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城区各租金拖欠户务必于十五个日内至县住房保障站补缴租金和办理相关退房手续,逾期我局将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清理腾退房屋并追缴所欠租金;
二、对实行强制退房的房屋其屋内的所有私人物品及附属物我局均不承担保管、赔偿等任何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拖欠租金承租户自行承担;
三、强行清理腾退的房屋清单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x.hh.gov.cn/进行公布;
四、未尽事宜由县住房保障站负责解释。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1月28日